近期,國家稅務總局吳忠市稅務局稽查局精準分析線索,依法查處一起化工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。
經查,寧夏嘉鉑睿環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在無真實業務的情況下,接受甘肅恒源弘石化有限公司和蘭州華洋工貿有限公司虛開發票268份,金額2579.59萬元,稅額335.35萬元,少繳稅費972.79萬元,多退增值稅留抵退稅29.95萬元。國家稅務總局吳忠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相關規定,對企業違法行為作出追繳稅費、加收滯納金的處理決定。2024年11月,該公司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罰金五萬元,實際控制人蔡博松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、賈微娜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。
國家稅務總局吳忠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將進一步依法查處團伙式、走逃式、串聯式暴力虛開,從嚴從快打擊虛開騙稅違法行為,堅決維護國家稅法權威,促進社會公平正義,持續營造良好稅收營商環境,推動相關企業和行業健康發展。(來源:寧夏區稅務局稽查局)